首创!天河法院开展有孩家庭离婚宣告仪式
2024-06-28 22:03:02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徐鸿)“虽然爸爸妈妈分开了,但你们是这段婚姻中最美好的存在与见证,他们永远是你们的爸爸妈妈,永远爱你们!”做不成夫妻,就好好告个别吧!6月25日,一场离婚宣告仪式在温馨的氛围中展开。这是广州市天河法院对离婚后家庭教育指导新方式的首次尝试。

家事调解室内,阿强、阿丽和13岁的女儿小雨、7岁的儿子小晨(均为化名)围坐在一起,桌上摆放着一家人过往的生活照片和纪念物品。经办法官鲁肖与心理辅导专家张老师一起,平静和缓地向两个孩子道出父母离婚的事实、分开的原因以及后续对孩子的生活学习安排。

姻缘难续,但骨肉亲情不会断,父母对小孩的关爱更不应消减。“没想到在法院打官司离婚,还能让我再次相信亲情的力量!”被儿子拥抱的一瞬间,阿强流下了倔强的眼泪。宣告仪式结束后,阿丽也感慨道:“终于不用再回避女儿了,虽然一人带一个小孩,但我们会共同呵护姐弟两个好好长大!”

法官表示,希望通过法院主导、第三方专业指导,温情满满、仪式感拉满的离婚宣告仪式,能够帮助离婚双方体面分手、和平离婚、友好相处,减少避免矛盾,共同妥善安排好未成年人子女的生活,让家庭教育更好地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离婚宣告是什么

离婚案件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离婚的父母无法从“厮杀”“仇恨”中抽离脱身,将对另一半的负面情绪发泄给孩子;难以理性沟通,就孩子的探望问题争执不下,频频闹到法院;逃避抚养义务,离婚多年孩子不曾见过爸爸或妈妈;吵了十几年,却不知道该如何告诉孩子大人离婚的事;孩子比以前更自卑,出现困惑、自责、逃避等心理,难以适应父母分开后的新生活.....成年人之间缘分难续,或多或少都会对小孩的身心健康带来伤害,但往往真正造成幼小心灵“重伤”的,是大人对于离婚分手的不当处理。体面分手,有始有终,有所交待,很有必要。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对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关爱,促进离异父母依法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天河法院在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中首创建立“离婚宣告”机制,即在判决准予离婚或调解离婚后,委托专业第三方心理咨询辅导机构,对必要且自愿的离婚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开展离婚事实告知和针对性家庭教育辅导的仪式。

离婚宣告的依据

目前国家对人民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有多项法律和政策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通知》亦指出:“家庭教育指导可以采取法庭教育、释法说理、现场辅导、网络指导、心理干预等途径开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未成年人的监护状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出具《家庭教育指导委托函》,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或者与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离婚宣告的流程

1.明确意愿。征询准予离婚的当事人意见,在确定有意向、有必要后邀请专业机构,预约来院时间,并提示当事人准备必要资料;

2.前期准备。由心理辅导专家与父母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双方未来的抚养计划,评估是否需要进行离婚宣告,并初步审核有关资料;如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争议较大,及时介入进行心理辅导;必要时,法院进行析理释法;

3.正式宣告。父母、专家、法院工作人员在场,共同向孩子宣告父母离婚的事实、分开的原因以及后续的生活安排等事项,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4.后续跟进。根据实际情况,向当事人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等,做好有关事宜提示,后续随访跟进。

离婚宣告的意义

在合适的时机、以恰当的方式,将父母离婚的事宜告知孩子,让孩子清晰了解家庭状态,正确理解离婚的意义,避免因猜测和恐惧留下“心结”;通过特殊的仪式感,促使父母加强沟通和信任,共同理顺后续生活安排,增强孩子的心理“安全感”,帮助其更好适应即将到来的变化;开展针对性心理辅导,对已经出现或潜在的心理问题及早进行干预,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从当前司法实践来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主要是以指导令、告知书、提示卡、口头教育等方式,离婚宣告则将家庭教育指导与“仪式感”有机结合,更生动地体现了司法职能向“修复、治愈”的延伸,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具有较高的创新价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