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鸡”也有抓拍处罚!已有街坊收到短信
2024-04-02 21:30:52

信息时报讯(记者 陈子垤 通讯员 交宣)近日,有多位广州市民反映称收到交警部门发送的处理短信,告知其因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时有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记录,要及时配合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记者从广州交警获悉,目前广州已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截至3月26日,在用的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共30余套,分布在东风路、中山大道、天河北路等30多个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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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有走非机动车道,被电子监控抓拍到。通讯员供图


30余套设备自动抓拍

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市民提供的短信截图显示,其3月20日10时04分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进港大道与珠电路路口西向东行驶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已被电子监控抓拍记录。请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天内携带居民身份证、行驶证到南沙交警大队配合处理,或关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使用“非机动车违法云端办”功能,可足不出户,快捷办理。

记者近日从广州交警处了解到,广州的“电子天眼”早在去年就开始抓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会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发出警告或处理短信。

记者了解到,截至3月26日,广州交警在用的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共30余套,“安装在东风路、中山大道、天河北路等30多个点位,未来还将不断建设和完善。”

广州交警表示,目前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可以拍摄闯红灯、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闯限行路段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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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被电子监控抓拍到。通讯员供图

记者在走访时看到,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对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进行遮挡。对此,广州交警表示,目前的抓拍设备是能自动识别车牌信息的,“即使车主对号牌进行遮挡,也不影响抓拍设备对号牌的识别。”


收到处理短信可“云端办”

假如市民收到处理短信,

该怎么办?

↓↓

广州交警表示,短信上面有链接,市民点击链接后,按指引登录“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再点击“非机动车违法云端办”,按照提示输入相关信息,等待后台审核,通过后当事人就会收到一张处罚决定书。识别上面的二维码,就可以提交罚款。

广州交警表示,“非机动车违法云端办”主要是针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认罚的就可以线上办理。“如果当事人有异议或有疑问,可以到辖区交警大队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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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有走非机动车道,被电子监控抓拍到。通讯员供图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市民被发现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经提醒仍不处理的话,“会有民警上门对当事人进行提醒、教育。接下来,还将联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宣传教育。”

据广州交警介绍,此前有两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黄埔大道西、中山大道科韵路口、白云大道北、同泰路北、广州大道北等多个路段被电子监控抓拍记录到闯红灯、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且次数多达30多次,却拒不处理。最终,交警上门通知他们到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据悉,电动自行车违法一般罚款20元~50元不等,不及时处理还要缴纳滞纳金。


拟对电动自行车记分管理

去年11月,广州市公安局在官网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公众对《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据悉,征求意见稿共41条,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车辆登记,道路通行规定,停放、充电管理,即时配送车辆管理,综合治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征求意见稿对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应当遵守的规定进行了明确,

比如↓

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而无法通行的,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驶回非机动车道;

不得手持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

不得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急弯路等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时超车;

不得牵引动物或者不使用容器搭载动物等。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逆向行驶;

醉酒驾驶;

驾驶拼装、非法加装或者改装的车辆;

驾驶人和乘坐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乘坐人员未正向乘坐电动自行车;

在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在人行道或者机动车道内行驶;

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

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未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推行通过;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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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彩滨北路,多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信息时报记者 陈子垤 摄


征求意见稿提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管理模式,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累积记分达到相应分值,驾驶人应当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通过电子技术设备记录的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告知车主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调查、处理,车主拒绝接受处理,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扣车。



交警提醒:

骑行时遵规守法
       安全第一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综合管理,电动自行车一直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执法力度也一直在加大。然而,仍有部分市民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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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滨北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没戴头盔。信息时报记者 陈子垤 摄


近日,记者在彩滨北路、友和路、天河南路、大南路等多个路段看到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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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南路,一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信息时报记者 陈子垤 摄


逆行、闯红灯、乱穿插……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但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极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付出沉痛的代价。


2023年12月28日8时29分许,陈某驾驶一辆重型搅拌车行驶至荔湾区中山八路环岛路段时,与黄某驾驶、搭载罗某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乘客罗某当场死亡、驾驶员受伤及车辆损坏。

2023年5月22日9时21分,赖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增江大道南与纬六路交界处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林某驾驶的赣C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赖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



广州交警提醒:

骑行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大小适中、有3C认证的安全头盔,佩戴时扣好卡扣;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切勿在机动车道内随意穿插。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右侧骑行;

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应遵守红绿灯、标志标线指示,同时要远离大货车,特别是右转弯的大货车,不要与大货车抢行或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