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乘坐火车,广州两男子被行政拘留
2023-12-02 18:15:39

信息时报讯(记者 陈子垤 通讯员 梁灏轩 樊盈豆)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施行以来,对保障铁路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客运输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法律规定,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记者从广州铁路公安处获悉,近日,广州铁路警方接连查获2起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乘坐火车的案件,2名违法人员均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1:“限高”男子乘高铁被当场识破

11月24日,张某用他人身份证购买了一张长沙南至广州南的车票乘车,在列车上核验其车票信息时,被发现所持车票与其本人的身份信息不符。于是,乘警将张某移交至广州南站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张某供述,大约在乘车10日前,其在长沙市雨花区某菜市场买菜时捡到一张姓名为“覃某”的身份证,于是随手装进口袋。11月24日,张某打算前往深圳,便用捡来的身份证购票乘车。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嫌疑人张某在2021年的一起民事案件中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是一名失信人员,法院已对张某作出了限制消费令。按照“限高令”的有关规定,“限高”人员无法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张某因此动了歪主意,使用捡来的身份证来购票乘车。

经审理,张某对其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进行购票乘车的行为供认不讳,广州铁路警方依法对其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2:事主身份证遗失后收到3次购票信息

11月25日9时40分许,湖北应城市民周先生收到一条12306发来的购票短信,显示其购得一张当日由东莞东出发的K1173次火车票,而周先生自己并没有出行打算,也没有进行任何购票行为,感到此事异常,于是到应城站派出所请求查明情况。

经了解,周先生的身份证此前不慎遗失,查询近期在广东有3次非本人购票的记录。派出所随后将该警情转至广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

报警后,广州铁路警方立刻开展调查工作。经K1172次乘警核查发现确有旅客持周先生的身份证乘车,该人明显和身份证上的照片、年龄不符,起初该违法嫌疑人坚称自己就是“周先生”,乘警随即将其带至餐车继续盘查。经教育,违法嫌疑人陈某才承认其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的行为。

列车停靠韶关东站后,车站民警将陈某带至执法办案区进行调查处理。根据陈某供述,其一直在外务工,身份证早就过期却未补办,为了坐火车就抱着侥幸心理冒用了之前捡到的身份证,没想到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查获了。最终,陈某被广州铁路警方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居民身份证涉及公民隐私、信息及财产安全,关系到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个人的身份证应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公安机关申报补领,防止身份证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乘火车出行时,需要实名制购票和查验,必须“人证相符”。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和冒用、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均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