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违法放生或罚10万
2023-10-13 16:38:18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今天,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违法放生或罚款10万元。据了解,这是国内首部专门规范野生动物放生的地方性法规。

不得违法放生鳄雀鳝等外来物种

近年来,一些地方放生活动较为普遍,但没有相应的管理规范,特别是放生鳄雀鳝、清道夫等外来入侵物种,严重破坏本地生态系统平衡。《规定》旨在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防范外来物种侵害,保护生物安全和生态环境。

《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的放生行为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国家、省对野生动物的放生和野化放归、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宗教放生活动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所称的野生动物,包括野外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野生动物和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

《规定》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放生鳄雀鳝、豹纹翼甲鲶、齐氏罗非鱼、淡水白鲳、食蚊鱼、埃及塘鲺、泰国鲮鱼、大鳄龟、红耳彩龟、美洲牛蛙以及其他境外野生动物物种。经批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应在规定区域放生

可放生的物种方面,《规定》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放生野生动物,放生野生动物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不得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市林业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并适时更新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野生动物当地物种名录。

哪些地方可以放生?《规定》明确,市林业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会同各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公布适合野生动物放生的区域,并在放生区域设置指引科学放生的宣传栏。划定放生区域应当考虑对当地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的影响,听取社会公众、专家的意见。

任何组织和个人放生野生动物,应当选择规定的放生区域,禁止在其他地方放生野生动物。

《规定》还明确,市林业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建立运行野生动物放生信息管理平台。组织或者个人在放生区域内放生野生动物应当将拟放生的野生动物的图片、种类、数量、来源、放生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提前三个工作日上传至野生动物放生信息管理平台。放生区域所在地的区林业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根据上传信息反馈是否适合在本地放生,并给予科学规范的放生指引。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违法放生野生动物的,有权通过12345平台等方式举报。区林业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随意放生境内野生动物或罚10万

法律责任方面,违法放生境外野生动物物种的,由林业部门或者农业农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随意放生境内野生动物,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由区林业部门或者区农业农村部门责令放生的组织或者个人限期捕回;逾期不捕回,经催告仍不捕回,可能或者已经危害生态系统的,区林业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代为捕回或者采取降低影响的措施,所需费用由放生的组织或者个人负担;已经危害生态系统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放生的组织或者个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放生区域以外的其他地方放生境内野生动物的,由区林业部门或者区农业农村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