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有了技术支撑!广东出台两项生物滞留生长介质团体标准
2023-09-20 20:04:20

信息时报讯(记者 黄熙灯)“海绵城市建设有了技术支撑。记者从广东省标准化协会获悉,9月20日,该协会发布团体标准《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要求》和《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评价》。专家组评审认为,该两项团标填补了该项内容国家标准的空白,为海绵城市建设和市场所急需,对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具有提供技术支撑的积极意义和作用。

应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的绿色屋顶实景。 通讯员供图

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第一工业园海绵设施实景图。通讯员供图

所谓海绵城市建设,是指通过综合采用多种措施,有效地控制城市降雨径流,减少和缓解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文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和影响,使城市能够像海绵吸水一样,实现对雨水的自然渗透、自然蓄积、自然净化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措施就是建设具有“渗、滞、蓄、净、用、排”水功能的生物滞留系统。生物滞留系统发挥功能的关键就在于生物滞留生长介质。所谓生物滞留生长介质,是指通常用泥沙、有机物和其他有助于保持水分、截留吸附污染物和促进植物生长的腐殖材料加工配制而成的“人工土壤”“土壤代用品”。其具有良好的透水、渗水、净水、蓄水功能并含有适量的有机质和微量元素,适合植物和微生物成活和生长。生物滞留生长介质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原材料,却一直未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有鉴于此,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珠海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创新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等14家单位联合组成编写组,在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参阅欧美等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资料基础上,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要求》和《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评价》,作为广东省标准化协会团体系列标准发布。

《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要求》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生产、包装、储存和运输以及使用要求等内容。同时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评价》规定,要通过开展评价活动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要求》的实施。评价类型包括第一方即生产单位自我评价、第二方即使用单位评价、第三方即独立的具有资质的评价组织评价。

据介绍,该两项标准在制订过程中收到来自职能监管部门、科研院所、设计院和用户等多方面的专家反馈,并对两项标准的完善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专家均对两项标准的制订表示肯定和欢迎,并认为技术指标和要求既有先进性又切合实际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