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陈子垤 通讯员 粤检宣 粤妇宣)3月28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广东省妇联以“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为主题,通报广东省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协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并发布四件司法救助帮扶典型案例。
去年发放救助金四千多万元
2022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困难妇女的案件1683件,救助困难妇女2131人,共发放救助金4215.85万元,救助金额位居全国前列。
据悉,广东省检察机关通过网上信访信息系统、12309检察服务热线来电、12309中国检察网网络信访、内部案件管理系统等渠道,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系妇女的案件,逐一筛查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还利用检察大数据的优势,从当地妇联归集困难妇女数据与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的被害人信息进行比对,高效发现司法救助线索。
目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五种情形的困难妇女被作为重点对象加大帮扶力度,分别是: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
广东省检察机关积极把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与妇联密切配合之外,检察机关还联合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社区街道、村居委、学校、企业等多方力量,因人施策进行帮扶。同时,充分动员妇女权益保护组织、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运用相关公益项目和利用公共志愿服务平台,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帮扶的良好机制。
多方面着力 提升司法救助实效
据介绍,活动开展以来,省妇联积极协同省检察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妇联组织优势,从排查发现、线索移送、多元帮扶等方面着力,共同帮助困难妇女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实效。
省妇联专门印制了一批宣传卡,在妇联服务窗口、妇女之家等场所摆放。广州、江门、阳江等地妇联还专门联合检察机关开展户外宣传,现场解答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咨询,派发宣传资料。此外,各级妇联通过举办培训、会议传达、信息通报等形式,把专项活动的具体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妇联干部、妇联执委,让她们知晓政策,提升发现线索、帮助妇女的能力。
同时,省妇联全面走访发现线索,广泛发动基层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妇女骨干,对生活困难、残疾、患有重大疾病妇女,以及发生过妇女儿童权益受侵害、曾有家暴报警或投诉的家庭进行摸排,组织结对帮扶,通过线下入户走访、线上电话微信联络等方式,了解帮扶对象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发现线索的及时向上报告。
司法救助帮扶案例
古某某,女,1982年7月出生,汉族,系原案被害人。2022年2月8日0时许,原案被告人江某某饮酒后回到其在佛山市禅城区的住处,与妻子古某某因孩子学费问题发生争执,江某某持剪刀捅刺古某某的颈部,致古某某右颈部受伤,右颈部总动脉破裂及重度失血性休克。经鉴定,古某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一级,经治疗后被评定为八级伤残。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江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时发现被害人古某某生活困难,立即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发现,案发前江某某已负债累累,收入不稳定,其二人生育的子女均由古某某独力承担生活费和学杂费用。案发后古某某花费的医疗费用达八万多元,且工作能力受到影响,收入锐减。家中大儿子在念大学,小儿子在念中专,因无力支付学费而面临辍学。
禅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综合评估古某某的伤情、医疗费用、小孩就学、日常开支等情况,最终决定给予其司法救助,并开辟“绿色通道”,力争在开学前将救助金发放到位。同时,有针对性地对古某某的实际困难开展多元化救助。
目前,古某某的身体情况有了很大好转,在佛山本地的一家工厂找到工作。经过心理疏导,两个孩子从最开始的对原生家庭情况有抱怨、自卑的情绪,不理解母亲,变得懂事、自信、关爱母亲。一家人的生活渐渐回到正轨。他们专门送来锦旗,感谢禅城区人民检察院的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