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出炉 广深获评第一档
2022-12-30 20:31:12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12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州、深圳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有关情况。据介绍,广州、深圳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重要示范,是全省其他城市学习的标杆。


城市间的差距在不断缩小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省发展改革委继续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全面评估2021年以来(本次评价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1个地级以上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评价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形成了《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各地市和省有关部门。

据介绍,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市场主体满意度等涵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19个评价指标,评价组通过网上公开信息分析、实地暗访、问卷调查、部门数据分析、现场磋商等方法对21个地级以上市营商环境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价,形成的评价结果分三档。

第一档是深圳、广州。深圳、广州2个城市入选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推进营商环境5.0版改革,更大力度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优服务,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重要示范,是全省其他城市学习的标杆。第二档是佛山、东莞、珠海、江门、肇庆、惠州、中山、汕头、清远、湛江10个城市。第三档是韶关、茂名、潮州、云浮、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揭阳9个城市。

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不以排名论英雄”,目的是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整体来看,各城市以评价为契机,对标标杆,取得了许多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城市间的差距在不断缩小,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在不断增强。与上一年相比,佛山、江门、肇庆、汕头、清远、湛江等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进步明显。


市场主体对广东营商环境建设的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

据了解,《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的专项法规也出台实施,为广东省营商环境改革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法治保障。同时,广东全面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政策清理,全省各级已累计修改、废止各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00多件。地市层面,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湛江等市均已出台实施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山、江门、云浮等市也正在研究制定中。大部分城市迭代推出“升级版”的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主动对标最优最好,开展原创性、差异化的探索,更加精准破除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省工商联组织的“市场主体满意度”指标显示,市场主体对广东营商环境建设的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广东省市场主体已突破1600万户,市场主体数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这也是广大市场主体对广东营商环境投下的“信任票”。

2022年,广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渡过难关。全面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稳经济33条、19项接续政策,及时出台广东省两批214项具体举措和“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47条”“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条”“金融支持实体经济25条”等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通过“粤商通”“粤财扶助”等平台推动政策和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一链一策、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与广大企业共克时艰。

接下来,广东将用好营商环境评价的成果,推进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更大程度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成为广东的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