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连花清瘟、抗原检测试剂价格?广州4家药品经营者被立案查处
2022-12-14 15:12:01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穗市监)针对连花清瘟、抗原检测试剂等部分涉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及时开展药品和防疫用品价格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哄抬药品及防疫用品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12月14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4起典型案例,提醒各生产、流通领域相关经营者引以为戒,立即对自身价格行为进行自查整改,诚信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全市良好、稳定的价格秩序。

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对零售药店、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讯员供图

南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药品生产企业督导检查。通讯员供图

典型案例一:

12月8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广东帝*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抽查,该公司作为药品批发供应商,在进货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提高药品“连花清瘟颗粒(6g*10袋/盒)”“连花清瘟胶囊(0.35g*48粒/盒)”的批发供应价格,进销差价率最高涨至原来的6.5倍。

该公司作为药品批发供应商,在药品进货价格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药品批发供应价格,将进一步引发药品销售终端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目前,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交由黄埔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典型案例二:

12月10日,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发现增城区天*药店在疫情期间大幅度提高药品“连花清瘟颗粒(6g*10袋/盒)”“连花清瘟胶囊(48粒/盒)”的销售价格。经查,该药店同厂家同规格的药品“连花清瘟颗粒”之前销售价为40元/盒,从12月5日起,该药店将“连花清瘟颗粒”销售价格大幅度上涨为58元/盒,进销差价率提高了62%;该药店同厂家同规格的药品“连花清瘟胶囊”之前销售价为48元/盒,12月1日起,该药店将“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格上涨为58元/盒,后续又上涨为80元/盒,进销差价率提高了119%。

该药店在进价未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为谋取更大经济利益,在12月1日过快过高上涨防疫药品价格,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从严从快对该药店进行处罚。

典型案例三:

广州某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货的一批次“连花清瘟颗粒”(6g*10袋/盒,进货价32.8元),以43元/盒对外销售,于12月1日将销售价格提高至55元/盒,于12月6日再次将销售价格提高至68元/盒。

该公司在成本没有发生变动或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12月12日,该公司被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案例四:

广州某大药房有限公司,于11月至12月期间,多次购进某品牌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卡型1人份),进货价3元/份,以9.9元至16元不等价格对外销售,进销差价率超过230%。该店同类产品在2022年3月的进销差价率仅为65%,售价也大幅超过广州市同类产品销售均价。

该店借疫情防控措施调整优化之际大幅提高抗原检测试剂进销差价率,推动市场价格上涨,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12月14日,该店被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