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惠机制年度资金补偿总额提高至不超过10亿元
2022-11-24 20:26:32

信息时报讯(记者 梁海祥)11月23日,记者从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处获悉,为进一步强化普惠机制作用,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疫情防控和普惠贷款投放支持力度,该局发布了《关于提高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年度资金补偿总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普惠机制年度资金补偿总额从不超过2亿元提高至年度资金补偿总额不超过10亿元。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出,此次普惠机制年度资金补偿总额提高,是更好发挥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稳增长作用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增强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对引导合作银行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发挥积极作用。

据悉,2020年5月,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发挥金融纾困助企作用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市制定出台《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建立了财政支持的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以下简称“普惠机制”)。按照普惠机制制度安排,市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对合作银行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本金损失给予最高50%的风险补偿。

普惠机制运行两年多来,已先后遴选22家合作银行机构,基本涵盖广州地区主要银行,并作为广州普惠金融重点政策措施,纳入“广州金融纾困19条”等全市各级各部门纾困助企的有关政策文件。截至2022年10月末,普惠机制合作银行机构累计向广州地区小微市场主体投放普惠信用贷款突破1000亿元,累计投放1021.8亿元、42万笔,共惠及小微市场主体13.4万余户,户均贷款金额约57.6万元,加权平均利率5.14%,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扶持小微企业、携手抗疫和“六稳”“六保”等工作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记者了解到,普惠机制支持领域上,普惠机制所支持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是指合作银行发放的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同时,贷款满足无抵押、无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视为无质押)、无第三方担保的条件。补偿对象方面,普惠机制的补偿对象为合作银行,对合作银行机构符合普惠机制管理办法规定的上一年度不良贷款本金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对每笔不良贷款本金损失给予补偿的最高比例为50%,用于引导合作银行机构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支持,通过风险分担和政策传导加大对小微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此次额度提高部分适用范围为合作银行机构第三机制年度(即2022年5月20日)以来发放的符合条件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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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机制22家合作银行机构名单,包括(排名不分先后):

工商银行广州分行、农业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建设银行广州分行、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邮储银行广州市分行、广州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浙商银行广州分行、九江银行广州分行、江西银行广州分行、长沙银行广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广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