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7个单位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2022-11-03 20:26:24

信息时报讯(记者 王智汛 通讯员 粤公安)近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60个城市公安分局、县公安局,89个基层所队和20个行业公安及国家移民系统单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广东公安机关共有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潮州市公安局西马派出所、台山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湖滨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法制大队等7个单位获得这项荣誉称号。

据了解,自2009年《公安部关于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印发以来,公安部先后命名了六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了看得见、学得会的“标杆”“样板”。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是公安执法工作的“金招牌”,发挥着重要的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涌现出一大批法律素质高、执法制度健全、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质量优秀、执法保障有力、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单位。

广东公安机关将按照公安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会部署要求,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为标杆,在扛旗争先、锐意进取中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在互学互鉴、比学赶超中形成法治公安建设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良好态势,不断提升广东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