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动车入室充电罚款新政即将满月 广州换电需求提升
2022-07-28 18:58:21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马化展) 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即将“满月”,7月28日,哈啰旗下品牌小哈换电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广州换电柜近期的使用需求量提升了两成,这意味着越来越多市民选择在合适地点、通过合规途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换电。

广州换电柜近期的使用需求量提升了两成。通讯员供图

《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如违反又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小哈换电发布的数据显示,7月至今,小哈换电的广州用户量环比上涨两成,需求提升显著,这侧面反映了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不再入室充电,改为“换电”出行。“换电”推行的是“车电分离、以换代充”的模式,有需要的个人直接到换电柜点位,即取即走。该模式不需购买电池,也取消了个人充电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