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珠区积分入学制入学实施细则公布
2022-04-03 13:26:12


信息时报讯(记者 卫静雯)4月2日,记者从海珠区人民政府网获悉,海珠区教育局、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印发《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申请人条件、积分入学申请流程、收费及学籍管理等问题。 

申请人条件

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2022年8月31日) 

《细则》表示,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2022年8月31日),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2.在海珠区就业(创业)并参加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申请积分制入学时仍在缴纳。

申请人的随迁子女具有外地户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尚未入学。2.申请积分制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积分制入学申请流程

逾期未上网申请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细则》明确,申请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2022年海珠区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前,须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积分制入学”项目的积分。申请人于2022年4月25日09:00至5月10日17:00,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申请。逾期未上网申请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网上预审的申请人须于2022年4月25日至5月11日上班时间到预约的街道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料审核,核对无误后在打印出来的《2022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签名确认。逾期未前往和提交资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人须于2022年6月10日09:00时至6月14日15:00时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填报志愿。未填满志愿、未确认或逾期未上网填报志愿的均视为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

在电脑派位结束后,申请人须于2022年6月15日09:00至6月17日18:00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确认录取结果,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视为自愿放弃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人网上确认录取结果后,本区公办学校不再接受该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

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须按《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日程表》(附件2)规定时间,携带所需入学资料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未按要求报到视为自愿放弃学位,本区公办学校不再接受该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

不参加积分申请、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或因条件限制未达积分制入学资格的来穗人员,可按当年招生政策为其随迁子女报读合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收费及学籍管理

小学升初中需重新申请初中阶段积分制入学 

对解决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的民办学校,由财政按小学每生每学期2500元、初中按每生每学期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补助费用不直接发放到个人,由接收随迁子女的民办学校按上述标准对随迁子女扣减学费,并于每学期初到区教育局进行学籍审核,凭学籍审核结果领取该学期的补助经费。

对解决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的公办学校,由区财政统筹给予项目补助经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各公、民办学校不得向随迁子女学生收取价格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

通过积分制入学的随迁子女,在其小学或初中阶段就读期间,如发生转学或户籍迁入广州,则不再保留海珠区积分制入学资格。小学升初中需重新申请初中阶段积分制入学。


详细内容:http://www.haizhu.gov.cn/gzhzjy/gkmlpt/content/8/8168/post_8168441.html#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