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冻肉来源不明?罚!广州公布涉疫情防控违法典型案例
2022-03-22 20:35:09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穗市监)22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涉疫情防控违法典型案例,包括进口冻肉来源不明、未明码标价销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不合格医用外科口罩等违法行为。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希望广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切实承担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共同阻断疫情传播风险。

典型案例(部分)

案例一:洪卓辉冰鲜店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冷冻肉品案

2021年2月2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检查位于太和谢家庄农贸综合市场的洪卓辉冰鲜店,在其冻库内发现冷冻猪肉34件(813.78公斤),该店现场无法提供该批商品的合法来源证明。

经查,该店共销售无合法来源进口冷冻猪肉1件(25.44公斤),销售金额814.08元,违法所得101.76元;库存34件(813.78公斤)被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查扣,库存商品货值金额26040.96元。该店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商品货值金额合计26855.04元,违法所得合计101.76元。  

依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销毁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冷冻猪肉813.78公斤,没收违法所得101.76元,罚款6713.76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增城区仙村镇无主走私进口冻品案

2021年1月18日,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镇街移送线索,与当地镇街整规办、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在两台货车上查获进口冷冻肉20.87吨,后经鉴定为走私冻肉,当事人不明,涉案货值高达63万元,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因无法确定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人,增城市场监管局以局政务网站登载电子公告、局实体公告栏和案发地分别张贴纸质公告的形式,通知涉案冻肉的所有人限期认领财物并接受调查和处理。公告期满,上述涉案物品仍无人领取,也无人前来接受调查和处理,涉案冻肉纳入后续销毁处理计划。

因上述冻肉产品的货主涉嫌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增城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抓获犯罪嫌疑人。

案例三:广州惠仁大药房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未明码标价销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案

2021年6月8日,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检查广州惠仁大药房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现场发现该企业的“麦迪斯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规格:10只独立装”,没有进行明码标价。经查,6月1日,该企业购进4010只口罩,购进单价0.20元/只;6月5日,该批口罩到店后未明码标价进行销售。截至案发,该企业共未明码标价销售70只口罩,总销售金额为46元,共获利32元。

其行为违反了《价格法》规定,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企业明码标价,并对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2元、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广州友沃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医用外科口罩案

2021年2月9日,黄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核查,广州友沃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医用外科口罩,遂依法立案调查。4月14日,再次收到其涉嫌生产不合格医用外科口罩核查线索。先后两次线索,当事人一致,不合格样品种类、规格一致,黄埔区市场监管局遂将两个案源线索并案调查。经查,其生产并销售不合格医用外科口罩80000个,启动召回1500个。

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警告、没收医用外科口罩1500个,以及罚款123260.5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