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立法:对青年创业活动包容审慎监管
2022-01-07 16:09:45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草案)》列为2022年正式审议项目。为贯彻民主立法原则,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该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草案提出,对青年创新创业活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居住保障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建设青年创新型城市

据了解,此次立法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优化青年创新创业环境,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建设青年创新型城市。

条例所称的青年创新创业活动,是指十六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的创新创业个人、团队或者企业负责人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向市场推出创新型产品、服务的活动;对从事网络通信、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现代能源系统等重大创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四十五周岁。港澳台以及外国青年在本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减轻青年创业租金压力

青年创业有什么政策支持?企业有需求该找谁?草案提出要进行政策精准推送,其中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应当运用数字技术等手段,建立涉企政策分类推送、普惠政策免申即享、企业需求精准对接的工作机制。

青年创业面临资金压力,如何为他们减轻负担?草案提出,政府投资开发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免费向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可以对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孵化载体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参与孵化载体建设,鼓励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

此外,在资金支持方面,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以及共产主义青年团等单位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青年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本市设立的政府性引导基金应当加大对青年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发起设立青年创新创业发展基金,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草案还支持农村青年创业,规定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创新创业青年提供创业资助或者创业租金补贴。

对青年创新创业活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监管方面,对青年创新创业活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对从事青年创新创业活动的企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可以设置执法观察期,观察期内优先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措施,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再依法处罚。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情形除外。

科技、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应当完善财政资金支持的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免责机制,对项目负责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因技术、政策、市场等因素影响导致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免责后,不影响再次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创新创业项目。

为创新创业青年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

住房问题也是能否让广大青年人才安心创业的关键之一。草案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人才公寓的筹集建设,为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青年的安居提供便利。通过盘活存量房源、鼓励用人单位参与人才公寓建设筹集等渠道,为创新创业青年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可以通过给予租金补贴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青年、返乡创业青年提供安居保障。

如何提建议?

请于2022年4月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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