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校外培训风险  越秀区教育局提醒家长“四要”“二不要”
2022-01-06 19:40:52


信息时报讯(记者 张玉琴)日前,越秀区教育局向广大学生家长发布防范校外培训风险提醒,为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请您在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及缴纳费用时,注意做到“四要”“二不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提醒家长要现场甄别资质。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和授课教师时,请做到“二查一签”,即:一查证照,培训机构应在显著位置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证照地址相符;二查教师资质,培训人员队伍情况(含学历、专业、是否有相应层次的从业资格证、专兼职等)应向学员及社会公开,相关资质证明需张贴在培训机构显著位置上,其中,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一签”即签署合同,合同选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要知晓收费要求。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单个科目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个课时的费用。

重视资金安全。经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设立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广大学生家长必须将预缴费存入监管账户中,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刷卡单据、缴费发票、银行App截图等资料。

要做好个人防护。参加校外培训的学生务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不要缴纳超期费用

提醒家长不要缴纳超期费用。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跨学期、跨学年、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单个科目超60课时的培训费用的,要拒绝支付以避免风险,并向区教育局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投诉举报该机构。(越秀区教育局投诉电话:020-83526120)

不要违反规定时间参加学科培训。按照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购买上述时间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

越秀区教育局呼吁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等,选择正规机构,将预缴费存入监管账户,注意防范校外培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