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电动车进梯上楼可举报,违者最高罚万元
2022-01-04 20:17:47

信息时报讯(记者 卢舒曼)日前,天河区猎德街道收到投诉,辖内誉城苑小区长期存在电动车上梯进楼、杂物堆放在公共楼道等安全隐患问题。2021年12月下旬,猎德街道在誉城苑小区开展居民住宅、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此次行动重点清查誉城苑小区各楼宇的公共区域、楼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记者随队走访发现,小区内有9栋楼,平均为15层,每层约8户,但居民长期以来习惯把电动自行车、家中杂物、装修材料堆放在公共楼道,导致堵塞电梯间,阻碍使用消防器材。

执法人员上楼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行为。信息时报记者 卢舒曼 摄

执法人员集中把楼道杂物和电动自行车清理下楼,并提醒居民,猎德街道与誉城苑小区已在小区公共区域划设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并安装智能充电桩。

针对誉城苑小区消防管理措施薄弱问题,猎德街道根据消防部门指引,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否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12月29日,誉城苑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了整改方案,表示将继续在中心花园增设停车区,并为停车区加装摄像头、道闸等安保设施,组织保安班加强巡查和劝告工作,争取从根本上解决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和停放问题。


经过查处后,誉城苑小区进行整改,现已增设停车区,加装智能充电桩。
信息时报记者 卢舒曼 摄


如果市民发现身边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梯上楼、违规停放电动车在公共通道等消防隐患问题,应该如何举报?记者通过咨询天河消防大队了解到,市民可以通过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举报,消防、属地街道或属地派出所会上门查核并处理。

天河消防大队相关人士表示,目前针对电动车消防管理问题主要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来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该条例者,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