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启动自动驾驶汽车混行试点
2021-07-14 17:27:43

信息时报讯(记者 欧嘉福 通讯员 穗工信宣)7月14日,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建设之“自动驾驶混行试点”活动在琶洲广报中心举行。记者现场获悉,活动宣布广州正式启动自动驾驶汽车混行试点,国内首条L4级别自动驾驶重卡干线物流示范运营线路启动。广州成为国内第一个落地L4级别自动驾驶重卡干线物流示范运营线路的城市,迈出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关键一步。

会上正式发布了《关于逐步分区域先行先试不同混行环境下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政策的意见》《在不同混行环境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的工作方案》两个政策文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分别介绍了试点具体实施细则、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等情况。


计划:

陆续开放快递、邮政等其他应用场景

据介绍,广州逐步分区域,分阶段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混行试点。将在先行试点区率先开展不同混行环境下的自动驾驶汽车应用示范运营,探索建立符合不同混行环境的政策管理体系。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

全市将在南沙区、黄埔区等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先行试点区开展混行试点,区域内的具体运营范围(含公路类型)由试点区政府自行划定。在试点前期,主要支持开展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客运活动及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等载物活动,后期将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审核并陆续开放如城市智能环卫、快递、邮政等其他应用场景。

到2025年,将分五个阶段完成不同混行环境比例、车路协同不同参与度以及多种新型出行服务的多维度、综合性、大规模城市交通试验。


准入:

对涉及的人、车进行明确规定

在准入机制方面,政策文件对涉及的人、车进行了明确了的规定。运营主体必须是在广州注册的,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在国内外测试的时间不少于24个月且测试里程不少于100万公里,同时在广州已划定的测试区内三级测试路段合计完成自动驾驶里程不少于20万公里测试,且未发生主动责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状态。

运营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或经市专项工作组组织专家组评审,综合评估安全状况达标。所有车辆必须购买不少于1000万元/台的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不少于50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保险。安全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传统机动车驾驶经验和100小时以上自动驾驶系统操作经验,并通过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安全员培训考核。

广州还将支持开展自动驾驶汽车示范运营安全员培训和管理工作,推动建立安全员管理体系。鼓励区财政对安全员培训、管理和工资等费用给予一定补助。


管理:

12个市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

市工信、交通、公安、司法、住建、城管、应急等12个市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界定工作权限,自上而下形成工作合力,参与试点的区须根据辖区混行管理实际,制定并优化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混行试点各项政策,并负责示范运营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应用示范运营区域应建立事故的迅速报告、事故定责、先行赔付“三个机制”,如若发生事故,运营主体应15分钟内报告,第三方机构应3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辖区交警部门依法处置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事故责任方以及应用示范运营保障基金对事故进行相应的赔付,建立一套快速应急及反应机制。

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抓紧出台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安全技术要求》《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标准》《事故鉴定规范》等配套文件,支持成立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行业协会,建立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及承运人责任保险与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保障基金的双重保障机制,推动相关试点区、特殊场景尽快开展混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