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
2021-06-11 18:40:15

信息时报讯(记者 黄熙灯 通讯员 粤河清)为进一步巩固各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压实河湖长责任链条,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广东省河长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面加强全省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河湖长是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地见效的关键力量。从全省河湖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有的地方河湖长因人事变动未及时调整,甚至长期空缺,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出现“真空”;有的地方河湖长调整后公示信息长期未变更,影响社会监督效率,对河湖长舆论导向造成不利影响。为此,《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做到河湖长体系完整准确、公开透明,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

一是优化河湖长调整方式与程序。各级河长办要进一步优化河湖长调整方式和调整程序,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建立河湖长岗位调整自然递补机制,确保不因领导干部调整或职位空缺而出现河湖长责任“真空”。

二是明确河湖长调整时限。当担任河湖长的各级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或职位空缺时,应按照领导干部职责递补规则,即时明确在新的领导干部到任前,代行河湖长职责的负责人,并确保在新的领导干部到任后30工作日内完成河湖长调整,完成河湖长职责交接。

三是规范公告河湖长名单。市、县两级河长办要按照分级原则,提请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告河湖长名单,其中,市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市级河湖长名单;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县、镇、村级河湖长名单。同时,市、县两级河长办应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每年公告一次河湖长名单,公告内容应包括河湖长姓名、担任职务、责任河湖名称和范围、联系电话等。

四是及时更新河湖长信息。市、县级河湖长调整后,有关河长办应在5工作日内完成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信息、广东智慧河长平台河湖长信息的更新工作。镇、村级河湖长调整后,各镇河长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广东智慧河长平台河湖长信息(含电子公示牌)的更新工作,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河长办,由县河长办按月更新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镇、村级河湖长)的公告信息。各级河长办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负责的河湖长公示牌信息的更新工作。

《通知》要求在6月20日前,各市对本辖区内现有的市、县、镇、村四级河湖长体系进行集中梳理与调整完善,并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同级河湖长名单,同步更新河湖长公示牌和广东智慧河长平台信息等工作。从今年7月起,各地按要求执行河湖长体系动态调整机制。

《通知》明确将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纳入河湖长制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河长办将适时组织对各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信息、广东智慧河长平台信息和河湖长公示牌信息的抽查暗访。各市也要加强对县(市、区)的督促指导,推动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快见成效,全面夯实河湖长制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