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陪同,朋友却耍酒疯,他推了一把结果惨了
2021-05-01 15:46:04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几个朋友宵夜后,他好心留下陪同喝多的朋友,没想到对方发酒疯,他一激动推了一把,却闹出人命。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据了解,张某强生于2000年,广东省信宜市人。

法院查明,2020年6月6日22时30分许,张某强与叶某荣及刘某华3人在东莞市一宵夜店吃宵夜喝酒。3人一起喝酒至次日0时30分许,刘某华离开回厂休息,张某强见时候不早也打算离开,但叶某荣不愿意回去,张某强就留下陪叶某荣聊天。

聊了一会,张某强打算扶叶某荣回去,但叶某荣耍酒疯不肯回去,并骂张某强,在此过程中,张某强用手推了叶某荣胸部一下,致叶某荣倒地受伤(经鉴定损伤已达重伤二级,是否达重伤一级待伤情恢复稳定后再予补充鉴定)。张某强见状,即将叶某荣送往医院救治,随后张某强报警接受处理。

2020年9月15日,在叶某荣家属要求下,叶某荣办理了出院手续,并回到叶某荣位于广西的家中继续治疗,后叶某荣于2020年10月3日死亡,并于次日火化了遗体。

之后检察机关指控,张某强构成故意伤害罪。庭审中,张某强认罪,但提出其并没有伤害叶某荣的故意。辩护人提出张某强应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且张某强有自首情节,无前科等从轻意见,请求对张某强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强在与受害人发生口角后,用手推了一下受害人胸部,致受害人倒地受伤,张某强并没有伤害受害人受轻伤或重伤的故意,张某强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当,予以纠正。案发后张某强打电话报警,并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视张某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等,法院判决,张某强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