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广东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省通办
2021-02-24 09:54:35

信息时报讯(记者 欧嘉福)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印发《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据悉,2021年,广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继续得到提升,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81元和243元。目前,全省补贴发放人数144.75万人次,补贴标准和人数均位居全国前列。

《实施办法》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和残疾军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至四级的重度残疾军人。

《实施办法》明确残疾人可自愿申请两项补贴,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残疾人因年龄、自身状况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可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和银行账户原件,即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办理补贴申请;

如果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证件材料,并提供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详细名称。受理窗口通过管理系统录入申请信息后,系统将自动发送申请信息至申请人户籍辖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

有条件的残疾人可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自行办理。本人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的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受托人可代为提出申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