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拟对燃气安全实行”红橙黄蓝“四色管控
2020-09-30 17:48:03

信息时报讯(记者 欧嘉福)近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关于征求《广州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广州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意见的公告。

细则拟对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燃气企业”)实施风险管控,包括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控制并持续改进。根据指南第十八条,风险分级建议采取风险矩阵法(见附件6),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原则上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其中“红”色代表最高风险等级)。

指南提出,区级主管部门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采取制度、标准、技术、经济、管理等措施,依法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加强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安全风险。对不同级别的风险点、危险源实行差异化管控,加大高风险级别风险点、危险源监督管理频率和力度。一级、二级风险由公司管控;三级由部门管控;四级可由班组(岗位)管控。

细则提出,市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建立重大风险管控挂牌警示制度,每年的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向全社会公布燃气经营领域重大风险及其管控情况,促进各燃气企业有效管控、降低安全风险。挂牌警示期为12个月。重大风险管控挂牌警示期间,区主管部门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市主管部门应当每6个月至少一次对重大风险管控情况实施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