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践行文明行为 做榜样为广州代言
2020-09-13 17:52:01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城市的文明程度,也代表着城市的温度。即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文明广州”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作为这座文明城市的一员,我应该做什么?我可以做什么?我还能做什么?《条例》提出了明确指引。今天起,信息时报将推出系列报道,与市民一起学《条例》,争做文明广州人。

遵循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原则

不学礼,无以立。文明行为体现在方方面面,既包括社交礼仪,也有行为规范,既有道德自律的层面,也有法律约束的层面,体现在人们的一言一行。

广州为何要为文明行为立法?《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行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制定《条例》,并不是为了“罚”,更重要的是,让文明行为成为人们内心自觉遵循的准则,如春雨般润物无声。《条例》指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进,充分发挥公民主体作用,遵循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教育先行、奖惩并举和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

《条例》还突出广州特色,明确:本市倡导传承优秀岭南传统文化,弘扬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的精神,公民应当注重国际交往文明礼仪,展现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文明风貌。

倡导崇尚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条例》明确了文明行为的基本规范,囊括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执法部门应当文明执法,服务窗口要提升服务水平,公民个人要准守社会公德。

按照《条例》,公共场所要准守社会公德,注意社交礼仪;市民出行要遵守规则,不能“任我行”;生态环保意识要共同遵守,滥食野味并不“高级”;社区文明要共同维护,高空抛物损人不利己;家庭美德人人要遵守,家长要做孩子的好榜样;办企业做买卖,要多一些真诚少一些套路;观光旅游要尊重古迹和烈士,别乱刻乱画乱打闹;生病就医要尊重医生听从指引,有纠纷依法解决别污言秽语甚至动手打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说话要有分寸。

《条例》还倡导与鼓励市民在一些领域主动作为,共建文明城市。比如崇尚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提倡守望相助、互相关爱,鼓励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鼓励和支持公民采取合法、适当的方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实施见义勇为行为;鼓励和支持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组织及器官等行为;鼓励和支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依法设立各类志愿服务组织。

人人都是文明城市“监督员”

《条例》还明确了“文明行为”的促进和保障措施。其中明确,本市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平台,对获得文明单位、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布,并适时对影响恶劣的不文明现象予以曝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规定了各职能部门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加强不文明行为治理,比如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和查处交通、治安等领域的不文明行为。同时,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完善相关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为促进文明行为提供保障,比如完善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

建设文明城市,人人都是城市的“代言人”,也是“监督员”。《条例》明确,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不履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职责的情况予以投诉、反映,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