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已批准用地21.44万亩,面积约为23个珠江新城
2020-08-27 18:25:08

信息时报讯(记者 奚慧颖 通讯员 冯建奎)记者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截至8月25日,全省已批准建设用地749宗,面积21.44万亩(即142.93平方公里,以珠江新城面积6.19平方公里计算,约为其1/23),同比增长20%。批准用海33宗,面积5.31万亩,同比增长2倍。批准林地878宗,面积8.61万亩,同比增长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重大项目推动稳投资、保增长的工作要求,省自然资源厅持续加强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推动用地用海用林审批明显提速。在已批建设用地中,由国务院批准34宗,面积9.67万亩;国务院委托授权省政府批准3宗,面积2122.06亩;省政府委托省自然资源厅及各地市政府审批712宗,面积11.56万亩。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广东等8个省(市)批准。

为做好国家用地审批权承接,广东迅速制订方案,成为全国8个试点省(市)中,第一个报请自然资源部备案、第一批通过备案、一次性通过备案、第一个正式印发实施、第一个批准国务院授权审批项目的试点省份。截至目前,承接国家授权委托用地审批权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共批准了合浦至湛江铁路、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等15个项目的用地预审。批准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清远至省职教城段等3个先行用地,确保了两市接壤部分的隧道提前开工建设。省政府完成粤西天然气主干管网肇庆-云浮支干线项目(云浮段)等3个项目的用地审批,其中1个为国务院委托权限项目。省自然资源厅完成5个用地审批审查报省政府,其中2个为国务院委托权限项目,保障了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为满足重大项目的国土空间需求,省自然资源支持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有条件建设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建设用地规模置换等途径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提升预下达用地规模使用的效率和水平,对预下达各地市的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5000亩用地规模使用计划开展摸查,要求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支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据统计,省自然资源厅已完成591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批、备案,修改审批面积约25.78万亩,在全面助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更好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充分发挥了规划的龙头保障作用。

省自然资源厅还在全自然资源系统启动了百个重大建设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双百”行动),作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今年下半年的“头号工程”,在今年8月中下旬至11月期间,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全力做100个左右的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8月14-20日,省自然资源厅分成5个片区开展督导,了解各地“双百行动”进展情况,现场解决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问题。

截至8月25日,纳入省自然资源厅“双百行动”的107个重大项目中,已完成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81个、先行用地审批7个、用地报批5个;已完成用海预审16个、用海审批的项目10个;已办理全部或部分用林手续的项目53个。

省自然资源厅表示,接下来要在做好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常态化基础上,组织开展好“双百行动”,推动一批重大项目今年底前在规划、用地、用海、用林审批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在用地指标方面,要争取将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和《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努力获得更多国家计划指标保障。同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推动各地从“要指标”向“挣指标”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