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历史违法用地将不影响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报批
2020-08-10 18:12:18

信息时报讯(记者 奚慧颖 通讯员 冯建奎)日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百个重大建设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今年8月至11月期间,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百个重大建设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简称“双百行动”),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在规划、用地、用海、用林审批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据了解,纳入“双百行动”的重大项目共107个,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其中交通项目82个(铁路项目 23个,高速公路项目 31个,其他公路 21个,城市地铁项目2 个,机场项目 5个),能源项目 12个,水利项目 7个,产业项目 2个,民生项目 3个,科技项目1 个。项目涵盖了全省21个地市,数量较多的市有广州(26个)、佛山(12个)、惠州(11个)、韶关(10个)。

方案明确,纳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大项目清单(下称“清单”)且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大(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项目,在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形下,可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手续。

在用地规模和指标保障方面,鼓励各地充分用好省提前预下达的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5000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满足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需求的前提下,清单内的项目涉及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可在上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时同步上报备案。清单内单独选址项目可按有关规定直接使用国家指标核销,或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由省统筹保障。鼓励各地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挣取更多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纳入清单的以批次方式报批的项目用地需求。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林安指出,“双百行动”在化解制约用地审批效率的难点堵点问题方面用足了功夫。在违法用地处置方面,项目本身违法动工造成违法用地的,需在用地报批材料中说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但对于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历史违法用地,其处理情况不再与项目用地报批挂钩,但各地依然要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这意味着,今后历史违法用地处置情况彻底与项目用地报批松绑,这对加快项目组卷和用地报批,是一项重大利好。”

此外,通过建立“容缺受理审查”机制,在符合必要条件和主要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允许边审查、边补材料,实行并行办理,压缩了审批时间。

例如,省自然资源厅在审查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北延线(清远至省职教城段)时,在项目未取得国家级规划依据前提下,采取容缺方式受理用地预审审查,7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后,省自然资源厅立即出具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除此之外,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还将严格落实“一次性补正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申请对象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避免反复提出新的补正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问题快速协调解决机制,强化沟通协调,需报请自然资源部或涉及其他省直部门的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