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扫黑除恶成绩单:315人被判5年以上刑期
2020-07-07 15:01:19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彭勇 朱璐)7月7日上午,广州市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了十个扫黑除恶典型案件。

判处财产刑和追缴违法所得约6.5亿元

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在通报中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一审案件532件2682人,审结508件2489人,结案率95.48%;受理涉黑涉恶二审案件134件1104人,审结128件1001人,结案率95.52%;2020年前受理的案件结案率为100%。

据统计,广州法院受理、审结的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数均居全省首位。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的涉黑被告人315人,涉黑案罪犯重刑率达47.8%,共判处财产刑和追缴违法所得约6.5亿元,有力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土壤。

在案件审理中,全市法院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依法严惩渗透基层组织、经济金融等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做到除恶务尽、罚当其罪、不枉不纵。

同时,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使重点行业得到有效整治。如针对有犯罪前科,依然能够当选村支书、村主任,造成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使基层组织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得到及时整治;针对手机通讯零售业存在套路诱骗、暴力强买强卖恶势力团伙的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启动行业乱象整治,维护有序市场秩序。

另据白云区法院副院长崔友爱介绍,白云区打掉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数、涉恶团伙数、刑拘数、逮捕数、破案数、判决追究刑事责任人数均在全市排名第一。

黑恶犯罪披公司外衣企图“合法化”

吴筱萍指出,从广州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情况来看,当前涉黑涉恶案件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首先是渗透的行业领域发生变化。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向基层组织、金融、涉黄赌毒等领域。

其次,行为特征发生变化。为了规避打击,黑恶势力公开打斗等“硬暴力”方式明显减少,采用“软暴力”手段增多,如采取跟踪滋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语言恐吓、设置生活障碍扰乱他人生活秩序等。

此外,披着合法外衣妄图逃避打击的增多。黑恶势力大多以“公司”形式、让黑恶势力形式上“合法化”,或者“转型”“漂白”让黑恶势力更具有隐蔽性;一些黑恶组织的头目“幕后化”、打手马仔“市场化”,无论是对侦查取证,还是审理甄别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典型案例:关铁笼、挑脚筋,黑老大获刑20年

海珠法院与广州中院一、二审审理查明:2010年始,施华兵凭借其之前在原籍建立起的“狠”和“恶”的名声,在大批湖北天门人集居从事制衣行业的广州市海珠区台涌、龙潭、上冲一带开设地下赌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之后逐步吸收社会闲散人员加入,并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施华兵、钱俊波为组织、领导者,金鹏飞、肖俊峰、刘博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自发地形成了一些组织规约,在组织内部形成了较为明确的上下级关系,下级服从上级;以不定期举行聚餐等形式,彰显组织势力和成员身份;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之前,先请示施华兵、钱俊波等组织、领导者;遇到纠纷后,由组织、领导者出面协调、讲和、代为支付赔偿款等。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了大量的经济利益,仅组织成员才被允许开设赌场或进入赌场“上台子”、放高利贷、看场、望风等。各组织成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开设赌场、追债等活动均获取了经济利益。

为扩大组织势力、影响,牟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该组织还实施了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冲击其他赌场、暴力追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2011年8月,非法拘禁被害人金某兵38天,期间将被害人关进铁笼子,用铁链捆绑双手双脚,并将被害人殴打致轻伤;2015年,强行劫持被害人金某平,挑断被害人的脚筋;2017年9月23日,为强行参股其他赌场,组织成员持械与王海兵等人聚众斗殴;2017年8月12日,为逼迫对方错开开赌时间,组织人员持枪冲击方福禄赌场;2014年至2018年间,为追讨高利贷,施华兵指派组织成员在广州天河、湖北天门等地通过暴力、打砸、威胁、滋扰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讨债,等等。该组织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在广州生活的湖北天门籍同乡中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广州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分别判处主犯施华兵和钱俊波有期徒刑二十年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5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到一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