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公积金缴存调整下月开始 最低缴存2100元
2020-06-28 10:34:51

信息时报讯(记者 奚慧颖)又到一年一度的公积金缴存调整了。日前,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至11月30日全市将开展2020-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与去年一致;不高于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0876元,比去年的27960元有所提高。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没有变化: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与往年相同,若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暂缓缴存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此外,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办理缴存登记、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单位,应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补缴完成后,补缴月份视同连续缴存。自愿缴存人员可参照执行。

已开通网上办事服务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自行申报的方式在线办理调整。同时,也可以通过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进行网上预约,按照预约的银行网点、时段到现场取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