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考断面优良和劣V类比例首次全部达标
2020-05-20 17:10:45

信息时报讯(记者 欧嘉福 通讯员 粤环宣)记者从5月20日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1至4月,全省国考断面优良和劣V类比例首次全部阶段性达到考核目标;截至5月17日,今年全省大气AQI优良率96.5%,全省大气6项常规监测指标均达标,5项污染物浓度同比下降。

惠州、深圳、珠海等7市空气质量排名全国前20位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以臭氧防控为重点,健全完善攻关攻坚工作机制。自3月起,省政府每月召开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调度会。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硬任务”攻关攻坚中心,并组织成立了1个总体专家组和5个城市专家组,联合国内科研团队力量,定向帮扶重点地市。对占全省VOCs排放总量76%的5583家重点监管企业实施销号式综合整治,加强3074家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15万辆营运柴油车污染治理建成79个点位的机动车遥感监测网,已开展956万辆(次)柴油车尾气遥感监测。强化应急应对,截至5月17日,发布不利气象条件空气污染防治预警27次,启动19地市应急应对405城次。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省政府每月召开国考断面达标攻坚调度会议,省生态环境厅深化“一市一策一专班”,组织技术单位现场排査和会商研判。针对2019年仍未消除劣V类的5个国考断面,组建专项工作组,由厅领导挂点,每月下沉地市服务帮扶。突出抓好工业水污染防治,在茅洲河、石马河等重点流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交又执法。积极防范初雨污染,制定加强初雨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技术指南,及时指导调度各地市雨情及应对措施。

1至4月,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城市中,广东有7个城市,分别是惠州、深圳、珠海、中山、肇庆、江门、东莞。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中,广东3个城市榜上有名,分别是河源、云浮、肇庆。全省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4.5%(60个断面),同比上升15.5个百分点(11个断面);劣V类水体比例为0,同比下降8.5个百分点(6个断面),国考断面优良和劣V类比例首次全部阶段性达到考核目标。

东莞、汕头、揭阳等5市是治水攻坚达标主战场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指出,广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形势依然严峻。在大气方面,臭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今年气温偏高,臭氧污染出现较早,108城次污染天数中臭氧超标共96城次,与过去几年同期相比明显偏多。下将加强臭氧治理基础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减排与控制要求,加快5583家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综合整治。

在治水方面,2019年仍为劣V类的5个国考断面有3个分布在东莞市,练江支流治理和污水处理能力的短板问题仍未有效解决,管网效能未有效发挥,汕尾市黄江河海丰西断面、湛江市九洲江排里断面、揭阳市格江龙石和东湖断面水质还未稳定达优良。此外,全省综合治理能力仍有待加强,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仍然存在明显短板,生态环境监管长效机制仍不健全,入河排污口整治不彻底,雨季及迅期的污防治措施仍未落实到位。因此,东莞、汕头、揭阳、汕尾和湛江5市是完成2020年国家考核目标的主战场,仍需加大推进各项治理措施。

广东修订出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涉及不同部门,如何理清责任协同发力?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3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中典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印发《广东省直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据了解,目前广东是中办国办颁布责任清单后,首个完成修订出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省份。

据介绍,责任清单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进一步优化根架结构。《责任清单》直接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压实到省直机关各个职能部门,包括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等。二是进一步突出责任主体。责任清单直接明确42个省直机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其中有37个单位与中央和国家机关责任清单责任单位保持对口,根据广东实际另外增加了省民政厅、省广电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信访局、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5个单位,基本做到环保有责部门全覆盖。三是进一步完善责任内容。在各部门职责中增加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职责、中央环境保护部督查整改职责、防范与化解涉环保项目环境社会风险职责等,做到职责具体、清断、明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