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疫情卖问题口罩 两人涉犯罪被批捕
2020-03-26 19:24:19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崔杰锋)疫情爆发初期,一些不法分子在明知自己卖的口罩来路不明、甚至有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仍然大肆对外批发、零售,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最终只能落得害人终害己的下场。近日,番禺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了一起销售假冒口罩案件。

2020年2月初,被害人甘某通过微信朋友圈上的广告信息,联系购买1000多个医用口罩,谈好价格后约定地点进行交易。拿到货物后,甘某发现口罩并非医用,感觉质量很差,便借故离开现场,马上拨打110报警。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将售卖口罩的男子刘某某抓获,在其车上搜出1000多个涉嫌质量问题的口罩,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审讯,刘某某交代近期通过微信认识一名叫“小胖妞”的女子,帮其通过网上销售假冒医用口罩从中获利。公安部门马上跟进该线索,于第二天在广州市黄埔区将犯罪嫌疑人“小胖妞”李某某抓获。经相关部门鉴定,涉案的1000多个口罩属于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其中过滤率等指标远远未达到相关的防护标准,这样的口罩在市面流通,不能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将构成重大威胁。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李某某的犯罪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罪。本案是涉疫情犯罪,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应从重处理。近日,番禺区检察院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予以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有关“医疗器械”的定义,医用口罩显然属于“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的范畴,销售这类医疗器械均需要相对应资质,并非是“人人可卖”,违规销售质量有问题的医用口罩,将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在购买这类医用防护口罩时,应到正规有销售资质的商家购买,切勿轻信各类来路不明的商家,以免买到有问题的口罩,得不到应有的防护,危害个人和家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