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援鄂医务人员子女 将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2020-03-26 19:06:25

信息时报讯(记者 崔小远)3月25日,花都区发布《花都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据悉,申请人选定拟入学地后,可在该街镇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1-4个志愿学校。记者了解到,与往年不同的是,此次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有了新变化。指引提出,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子女、参加援鄂抗击新冠肺炎医务人员子女等,由辖区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不需参加积分制入学。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有4种途径申请入学

据了解,在花都区常住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有4种途径申请入学。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或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可持有关材料文件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按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申请入学,但会存在供需矛盾,建议仍需要申请参加积分制入学;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广州地区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积分制服务管理并完成积分核定,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此外,来穗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报读民办学校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其中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包括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原公安警卫部队、消防部队、边防部队等单位转隶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子女、参加援鄂抗击新冠肺炎医务人员子女。符合以上条件的入学申请人,由辖区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不需参加积分制入学。

申请人未能及时返穗可通过寄递办理相关业务

申请报名参加花都区2020年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应在2020年3月6日开始在网上提出积分制服务管理积分申请或调整申请,并在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短信后,于3月27日17:30前,携带资料前往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完成受理。

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地区的申请人未能及时返穗。为不耽误入学申请,花都区特开通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签注和积分制受理业务寄递办理的业务。如需通过寄递办理以上业务,请及时联系居住证所在窗口的来穗中心。

积分制入学申请将统一通过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见备注)进行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待核定积分后,再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计算申请人积分,统一排序,统一录取,完成积分申请入学的积分和学位分配工作。

积分制入学前期积分咨询由区来穗部门负责,积分公示之后的学位咨询由区教育部门负责。2020年花都区积分申请入学报名将于5月1日启动。

申请人可填报1-4个志愿学校

据悉,积分分两个批次计算及排序。其中,第一批为“省五年”优先。即在花都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五年、在花都地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在广州市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五年、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下简称“省五年”),其适龄子女优先获得公办学位分配。第二批为普通积分。不满足“省五年”条件的,为学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请入学地在满足“省五年”入学申请人学位需求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申请人,可在积分申请时选择花都区城区(4个街道)或6个镇其中之一作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地。据悉,花都区“积分入学申请”工作在公示积分审核结果后,将公布全区当年可提供起始年级学位的公办学校名称及学位数,供申请人填报志愿。其中花东中学属于寄宿制初中,可提供剩余学位接受积分入学申请。申请人选定拟入学地后,可在该街镇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1-4个志愿学校。

在保障来穗人员享受“租购同权”方面,来穗人员符合享受“租购同权”的条件为符合花都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在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时,对申请人合法租房达到一定时长的情况,赋予与购房者相同的分值、权重。但实施租购同权,不代表租房就一定可以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