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危化品企业要打分评级 不分级将受罚
2019-12-30 18:27:41

信息时报讯(记者 欧嘉福)近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制定了《广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量化管理规定(试行)》(含《广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及量化分级表(试行)》和《广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指导书(试行)》)。 

《广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及量化分级表(试行)》(以下简称《分级表》)分为资质管理和机构设置(9条)、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6条)、工艺管理(10条)、设备设施管理(11条)、厂区管理及安全管理(28条)、应急管理(5条)、其他评分事项(4条)共七项73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8〕15号)的精神,《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水平由高到低分为A级、B级、C级、D级。

《分级表》采用模型-层次分析法计算分值,并根据多个专家参考打分科学分配表格各项分值权重。表格满分100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对应A、B、C、D。总分在95分以上的为A级;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为B级;85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C级;85分以下的为D级。同时,设立加分项如“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了安全体系化管理(如ISO45001等)并运行良好的”,加1分;以及否决项“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本年度内或者上一次分级核定后,发生危化品火灾、爆炸、泄漏事故,或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较大以上事故,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作为否决项直接分级为D级,分级核定为A、B、C级后存在上述情形的,应降为D级。

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定期按照《分级表》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法检查,《管理规定》十一条规定,在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级核定中,应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分等级、分情况进行责令整改和依法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