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违反“开四停四”逃避检查 连撞四车获刑两年
2019-11-29 16:10:13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阚倩)近日,天河法院审结一宗妨害公务刑事案件。男子杨某文驾驶无悬挂车牌“货拉拉”面包车,拒绝接受民警检查,驾车逃离,接连撞倒警务摩托车及其他三辆汽车。天河法院一审认定杨某文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广州中院维持原判。

2018年12月2日下午3时许,民警在天河区华夏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无悬挂车牌、车身喷涂“货拉拉”标识的五菱宏光面包车,遂上前要求驾驶员杨某文接受检查。这辆车之所以没有悬挂车牌,竟是杨某文考虑到自己的面包车因“开四停四”政策在当天不能驶进天河区,便把车牌摘下放在车上。

此时的杨某文因为担心车辆被罚,拒绝接受民警检查,选择驾车逃离。当杨某文开车开到黄埔大道马场隧道出口时,民警拦截前方车流将面包车逼停。然而,杨某文驾驶车辆强行挪移车道后继续逃离,并将执勤民警车牌号为粤A90**警的警务摩托车撞倒,还接连撞到三辆汽车,受损汽车损失达17436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杨某文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对其适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

杨某文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杨某文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法院判决,杨某文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表示,现如今,开车上路已是较为普遍的出行方式,但部分驾驶员依然对违反交通法规等违法违规行为心存侥幸,也有部分驾驶员因为经济利益故意违规而行,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部分违规驾驶员只顾眼前利益,耍小聪明,殊不知,一时违法获得的小利益背后可能引发一系列危险后果,不仅是要承担民事、刑事责任,甚至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遵守交通法规,平安文明出行,积极配合交警执法,既是对社会良好秩序的维护,也是公民法定的义务。建议做一名讲诚信、守法规的驾驶员,在享受驾驶速度便捷的同时,对社会负责、对家庭负责、对自己负责,切勿因一时自我放纵,酿成终生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