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校外线上培训机构需在12月底前向有关部门备案
2019-11-19 11:32:39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晏文龙 通讯员 粤考宣)18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省校外线上培训专项治理的主要目标、实施期限、备案范围、备案要求、备案步骤等内容,提出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


根据《方案》,本次针对校外线上培训的治理范围包括机构住所地在广东省辖区范围内、已经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主要针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科目,素质教育(音乐、舞蹈、美术等)类的校外线上培训不在本次备案范围。


据了解,纳入备案范围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含网站、移动APP)包括以下类型:第一,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自建或采购后自行运营的服务平台;第二,综合型的在线教育第三方服务平台,即采用招商形式吸引机构或个人老师进驻平台,由平台与课程供应方协同运营。上述两类之外的校外线上培训,且属于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线上培训的,由与被培训者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的主体申请备案。


同时,《方案》提出,利用人工智能开展的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例如AI模拟真人教育课程),以企业自愿为原则,参照本治理方案各项内容予以引导和规范;未提供在线直播功能的公众号、小程序、H5等校外线上培训平台,以自愿为原则进行申报,参照本治理方案文件精神予以引导和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开设有线下实体运营场所的,若该场所仅作为线上培训平台售后服务点提供咨询和产品运维服务、未招收学生进行线下培训的,不需要办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若同时招收有学生在该店面进行线下培训的,该场所主办者应按照广东省有关规定申报办学许可证。


最终,对通过备案审查的,列入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白名单,并通过广东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机构的名单及产品信息;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对于黑名单的机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从全国校外线上管理服务平台白名单予以剔除,不得再开展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对于该平台主办者开展的其他教育培训活动进行重点监管等处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