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石牌街开出天河首张垃圾分类个人罚单
2019-07-19 21:15:13

信息时报讯(记者 唐硕)7月19日上午,石牌街城管执法队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小组经过龙口横街时,目睹到居民王某正在将产生的生活垃圾直接全部倒入公共垃圾桶。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对王某予以200元处罚。经天河区城管局确认,这次的个人处罚属于天河区首例“生活垃圾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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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王某当场认罚。受访者供图

穗园小区等陆续“楼层撤桶”

据介绍,当事人王某未按规定将垃圾进行分类,属于个人“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其违反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产生生活垃圾的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王某当场表示,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条例,自愿认罚。

同日下午,石牌街执法队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小组到天娱广场名食汇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在开具了整改通知书后,仍然未按规定收集生活垃圾,现场进行罚款1000元。

据悉,目前石牌街正在辖内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及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工作。石牌街环卫站垃圾分类指导员陈先生介绍,“辖内物业小区、集团单位正推行垃圾分类,从穗园小区开始,帝景苑、明轩小区都准备开始撤掉楼层间的桶,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垃圾和垃圾分类。”


马路设四分类垃圾桶有难度

虽然广州市垃圾分类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但也有居民对大街上只设置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桶有疑问。家住穗园小区的居民李小姐说:“每家每户现在楼层撤桶,已经开始定时定点投放垃圾,但马路边的垃圾桶并没有细分成四类,还是只有蓝色、灰色两类垃圾桶,这会不会出现混倒垃圾的情况呢?”

对此,记者向石牌街环卫站垃圾分类指导员陈先生进行求证,陈先生表示:“设置四分类垃圾桶我觉得有点难度,现在马路上分两种垃圾桶其实比较合理,蓝色垃圾桶收可回收物,灰色垃圾桶收其他垃圾,是比较常见的两大类垃圾。如果在马路上设置四个桶,就多出来了红色的有害垃圾桶和绿色的餐厨垃圾桶。有害垃圾的处理方式是居民统一扔到指定投放点,再由有资质的单位用换桶的方式把有害垃圾整包带走。过期药物、电池、废旧光管等都属于有害垃圾,如果把有害垃圾扔到公共场所是很不合理的;而餐厨垃圾一般需要二次分拣,且有很多属于湿垃圾,容易腐坏,在公共场所设置餐厨垃圾桶等于在鼓励一些餐饮店把厨余垃圾丢在这里,不仅对环境造成影响,对环卫工作也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

陈先生同时表示,如果政府通过调研实地考察,发现根据人流量和场地实际有增加或减少设置垃圾分类桶的必要性,也有可能会按路段分别规范设置新标准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