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垃圾不分类将被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2019-06-22 14:18:46


信息时报讯(记者 欧嘉福 通讯员 成广聚)6月21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继续开展垃圾分类执法监督工作,对前期责令整改单位“回头看”,问题单位整改工作积极,但整改工作并不彻底,仍有细节处需提高。


大东门华庭以进行垃圾分类整改

在越秀区大东门华庭,物业管理方已就未配备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存在混合投放、缺乏生活垃圾宣传指引等被问题进行了改正,设置了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二次分拣点,在居民楼出入口增设了醒目的垃圾分类宣传指引。居民楼楼道垃圾乱堆放问题得到改善,但楼道中仍发现有放置垃圾桶的情况,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表示,会与物业管理方密切联系,督促其加速推进楼道撤桶工作。

在天河区棠下农贸综合市场。执法人员复查发现,市场管理方配合整改较积极,已对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进行了定点放置和相应规划,但市场内仍发现部分垃圾桶存在混合投放的问题。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表示,将针对这类行为,加大对市场经营管理方的宣传、监督力度,同时要求街道牵头,组织管理方迅速开展对责任区域内居民、租户和保洁人员的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垃圾分类。

同日,市城管部门对荔湾区的铁道经适房二期小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该小区存在未按规定放置垃圾分类容器、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问题,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表示,前期已对该小区进行过两次检查,但依然存在垃圾分类开展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如下周复查仍未按要求整改,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每周开展一次垃圾分类执法检查

自2017年9月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工作,以有效的督促引导,为广州市推行垃圾分类保驾护航。经过长期的执法检查,市城管部门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工作有所欠缺。具体反映在未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存在分类标识不清晰、未按规定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居民楼楼道垃圾乱堆放、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不足等问题。

市城管部门已将垃圾分类执法纳入城市管理执法年度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工作。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组织协调各部门每周对各区单位进行随机执法检查,定期通报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情况。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实施垃圾分类约谈制度,对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谈话提醒并予以曝光。此外,通过邀请媒体随队报道执法活动、网络直播等方式,加大执法宣传,营造氛围,保持强制分类监督执法高压态势。

下阶段,市城管部门会将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推进至全市11区,每周随机开展不少于一次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重点针对物业公司,将检查情况纳入企业诚信系统,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