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抢人”时也应鼓励“造人”
2019-04-14 10:30:02

点击广东


  看到“佛山顺德一民办幼儿园一年学费涨至7万,家长称顶不顺”(《南方日报》4月10日)这样的新闻,想必又会打消不少父母生二胎的意愿。两年前,国家卫计委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解读过影响生育二胎意愿的各种原因,其中经济负担这一项占到74.5%。根据卫计委的调查,育儿成本占到我国家庭平均收入的近50%,而教育支出则是最主要的一项负担。当然,民办幼儿园一年学费7万元并不具备普遍性,但“学前教育收费贵过大学”早就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

  为了应对老龄化,很多城市都放宽了入户限制,推出了引才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人才与人口。比如,“一季度佛山人才净流入率2.65%,位居珠三角九市第三”(南方网4月10日)。其实,花大力气“抢人”主要是应对当前,但如果人口出生率不高,将来又怎么“抢人”呢?所以,鼓励“造人”同样很重要,而鼓励生育的重要手段之一,便是降低市民教育负担。

  说到负担,“深圳罗湖一拥堵人行道上新建花坛,市民吐槽挡路”(深圳新闻网4月10日),其实也涉及负担问题——通行负担。事实上,这种情况在不少城市都很常见。城市花团锦簇当然好,但也要合理布局。公共道路,便民是第一位的,花坛只是点缀,不能主次不分。

  公共资源要合理利用,小区的共有资源也一样。像“广州白云花园业主将业委会告上法庭:因10年未公布账目”(金羊网4月10日)。显然,不公布账目的小区不在少数,但业主主动维权的情况却不多见。事实上,小区的公共资源外包或出租,可以产生不少收益,比如电梯广告收入、小区停车收费等。业主将业委会告上法庭固然值得肯定,但法律资源也是宝贵资源,如何保障业主的日常监督权,尽量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是公权机关应当重视的事情。

  像“电白检察院诉环保局处置‘酸渣’不力,环保局被判违法”(“广东检察”微信公众号4月10日),便是司法机关重视公共利益,及时介入公益诉讼的正面案例,值得点赞。

  ◎陈香凝 网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