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到粤15市基层从医 本科学费全退
2019-03-29 21:43:45

信息时报讯(记者 张秀丽)广东在强基层医疗有大决定?除了投入提升医疗机构基层硬件水平,还注重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近日,广东省卫健委再放大招,出台《广东省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从医上岗退费实施方案》。记者了解到,2018年至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疗卫生专业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含中医药专业学生)、参加广东“三支一扶”计划的支医人员能够享受上岗退学费等。

记者了解到,方案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志愿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一点是指,志愿到汕头、韶关、湛江、肇庆、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市以及江门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的乡镇卫生院(含47家升级中心卫生院)工作。同时,要求学生符合岗位基本要求,所学专业应与从事岗位一致或相近。

哪些人可以享受上岗退学费?方案提出,2018年至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疗卫生专业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含中医药专业学生);参加广东“三支一扶”计划的支医人员。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订单定向等方式免费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上岗退费政策。

上岗退费的标准怎么定?文件要求,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为每人每学年退费标准为8000元;申请人到岗工作后,由当地县(市、区)按标准分4年逐年退补学杂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一安排,总之,学费是多少就退多少,保证4年内平均返还。同时,方案也对申请人提出要求,按规定,高校毕业生要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不少于5年。在服务期内可在所在县域乡镇卫生院间流动,可参加卫生技术人员在职进修或培训,但不得从事卫生健康行政管理工作,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如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违反协议有关规定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应停止退费,并要求其退还以往年度已领取的补助金额,根据情况缴纳违约金,追缴的补助金及违约金用于本地区高校毕业生上岗退费支出,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上述金额清偿前,不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申请程序

1、高校毕业生经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按规定程序聘用为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后,如本人符合上岗退费政策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上岗退费协议书规定的义务,由本人向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

2、经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审核批准后,与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签订《广东省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从医上岗退费协议书》

3、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将申报情况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填报《广东省符合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从医上岗退费政策人员基本情况审核表》并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补助金如何发放与考核

1、申请人经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后,由各县(市、区)按程序将本年度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个人工资账户。

2、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于当年11月30日前对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以上岗退费协议书规定的条件为准,考核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列为下年度补助对象;对考核结果不合格、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出中止协议、调离乡镇卫生院等情况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可调减或停止发放下年度补助金。

3、考核工作结束后,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应填报《广东省符合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从医上岗退费政策人员变动情况审核表》,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4、省卫生健康委对各地上报的人员变动情况,按照“预拨+结算”方式安排省级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