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好法官”陈海仪:挽救失足少年,一个也不能落下
2017-05-25 14:30:00



  她是一位用爱心诠释法律的心灵使者,一朵盛开的碧水青莲,是众多留守儿童的“失足救星”和“心灵使者”,她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

  好人简介:

  43岁的陈海仪,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历,自1996年从中山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便进入法院工作。

  凭着一股执着较真的精神,21年如一日奋战在少年审判第一线,先后办结超过4000宗案件,当中七成涉及留守儿童。她审判的未成年罪犯基本没有再犯,她也成为失足少年的“救星”。

  日前,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中,陈海仪成为26名候选人之一,也是广东唯一一名候选人。此外,她还是“中国好人”候选人。

  好人说:“每一名失足少年都值得同情和教育挽救,少年审判犹如火场救人,一刻也不能耽误,一个也不能落下。作为少年审判法官,要关注个案,还要深耕社区,把法治上的正能量和理念带进学校和社区,这是法律规定的少年审判工作原则,也是立法的应有之义。”

  挽救破碎家庭,顶住压力给割耳母亲判缓刑

  21年前,从中山大学本科经济法专业毕业的陈海仪考进了越秀区法院。她怎么也没想到,由于比较“女汉子”,自己竟被派到了刑庭。她的师傅,是当年唯一一名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法官。自此,她与涉少年案件结缘。

  2005年,陈海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中,直接选调到正在筹备的少年审判庭,成为广州首位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少年审判法官,多次被专门指定承办大要案件。

  在陈海仪审理过的诸多案件中,一宗母亲割下女儿耳朵的案件最让她难忘。2005年10月26日,熟睡中的小敏被母亲陈某用刀割下双耳并抛入厕所。原来,陈某认为女儿行为叛逆,屡教不改,于是决定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教育不听话的女儿。陈某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6年。

  陈海仪坦言,作为一名母亲,刚听到这个案子时,她也觉得很不理解,她也认为一审判决很合理。然而,案件很快二审并交到了她的手中。随之而来的,还有小敏的求情书,称已“原谅妈妈”,希望法庭判妈妈缓刑。

  陈海仪翻开案卷,陈某和丈夫从重庆到花都务工的经历、夫妻异地打拼的艰辛触动了她。她会见了陈某,同时看到了小敏和她的家人。“这种行为真的很不好,但如果让她坐牢,这个家怎么办?”此前强烈要求严惩陈某的亲友沉默了,小敏也泪流不止。

  最终,陈海仪顶住压力,二审改判陈某缓刑。宣判结果公布后,恶评如潮。但是,5年缓刑考验期过去了,修复好耳朵的小敏出落成长发美女,交了个很不错的男朋友;她的弟弟也长成了大小伙,妈妈陈某依然是家里的女主人。如今的她,对孩子多了疼爱和忍让。

  “这5年,不光她在服刑,我也在煎熬着。”陈海仪如释重负,“我最高兴的是,自己顶住了压力,做了正确的判决。”

  挽救留守儿童,女孩掐死堂弟终获家人原谅

  阿霞是众多留守孩子中,最让陈海仪印象深刻的一个。年仅14周岁的她,把叔叔家不满6周岁的堂弟掐死了。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从小缺少关爱的阿霞因为恨,让这个家族陷入崩溃,父母直言让阿霞“快去死”,叔婶义断情绝要求重判。

  还未涉世的孩子就这样被家人抛弃了,陈海仪阅读卷宗时忍不住潸然泪下。她决意让这个孩子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不仅是出自母性的柔情,更多是来自对少年审判工作使命的深度理解和坚守。

  她奔走在阿霞父母和叔婶之间,长期以来练就的特有耐心和调解本领,让整个家族重归于好,重新接纳了阿霞。但,情不能凌驾于法,她判了阿霞10年。“10年对一个孩子来说,一切都还来得及。”陈海仪意味深长地说。

  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陈海仪创新“三步曲”工作法,即庭前规劝、促成退赔;庭中析法、促成悔罪;庭后勉励、促其振作。审判中注重社会关系的修复,提前为孩子顺利回归社会营造环境。秉持“惩罚并不意味解决问题,教育和挽救才善莫大焉”的理念,她把司法为民、慈母情怀融入帮教矫正工作,用满满的正能量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

  据悉,多年来陈海仪与帮教少年通信、电话联系超过1000次,并定期入监探视,目前仍与20多名未成年罪犯及其家人保持长期联系。在她的感化、教育和鼓励支持下,帮教的未成年罪犯中有30多人考上大学,300余人完成初高中学业。

  不悔付出更多,关注个案深耕社区

  据了解,陈海仪不仅深化广州市“羊城金不换”工程,创新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管理模式,指导花都区法院创建全省首家未成年犯缓刑矫正基地“金不换中途之家”……她还意识到,提高青少年及其父母的法律意识远胜于事后补救,于是又化身“心灵使者”,投身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审判活动向“社会预防”“社会保护”延伸,深入学校和社区开展法制教育。

  “我受到了不少质疑,说法律应该是理性、冰冷的,怎么能是温暖的呢?有的说法官讲课,脱离了本职工作。”陈海仪曾审理过一宗医疗案件,律师的一句话深深地刺激了她。那是一起幼儿脑瘫引发的医疗纠纷,父亲多次医闹,为化解激烈的医患矛盾,陈海仪以医调委为依托进行调解,还买了很多儿科医书进行学习。

  调解过程很长,律师打电话问她:“陈法官你究竟是居委大妈还是法官?这个案子怎么老是不判?你究竟有没有医学方面和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后来双方当事人、律师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律师最终改观了。

  “他似乎是说我们靠磨和耗来达成‘和稀泥’的目的。我们不是居委大妈,不是调解员,这是误解。”陈海仪说,帮扶是让社会公众认知少年审判法官的窗口,并不是少年审判法官不具备专业素质,而是因为少年审判法官在更多的审判中融入了教育和挽救的理念,弱化了公众对他们专业的认知。

  “少年审判法官要关注个案、深耕社区。”陈海仪说,这是少年司法专家姚建龙的观点。陈海仪认为,个案可以作为司法建议,可以进入社区论坛,从而一点一滴改变社会“土壤”。